【人之所以快樂,並非刻意忘記失落,而是學會療癒自己】
博客來好書連載
《一個人的療癒:真正的放下,是你不介意再度提起 》
原文作者:John W. James,Russell Friedman
譯者:林錦慧
一生中我們一定會遇到:分手、被劈腿、離婚;家人、好友、乃至於寵物過世,空巢期——家人因求學、工作離家;無法再信任某人、失業、失去安全感、失去對自己身體的掌控(家暴);入學或畢業、退休、戒煙酒、生病、財務狀況(變好或變壞)、打官司…… 然而,我們幾乎都在用前述的錯誤方法來處理「失落」的心情。
這些方法沒有真正解決那段失落,只是轉移了。 如果沒有讓一段關係真正「了結」,心裡頭的空洞依然會在那裡, 這就導致了失落傷心多年未解。
「了結」不是遺忘,因為你不可能遺忘,而是要在身體上、情緒上和精神上, 把「失落」發生當時來不及表示的,做個結束。
因此,你應該學會正確的「一個人的療癒」方法,你可以一個人進行,也可以找個伴(太親暱的朋友反而不好),但你必須一個人進行療癒的部分包括:
一、拿出紙筆,誠實而詳細回顧你感到失落的幾件事,大多數人會找出三到四段「未了結的」關係。
二、挑出一段最痛或一直無法化解的情緒,回想你跟這個人之間曾發生過、一起做過 哪些事情,至少要回想起十件。 每一段關係都有好有壞,你不能只想起壞的,也得寫下好的,至少要寫兩件正面的回憶。
三、所有你感到「失落」的情緒,你覺得該做而沒做、或是可以做更多、更好的事情,不外乎你想要—
.道歉
.原諒(原諒的意思不是寬恕,而是「我不再恨了」)
.把你的重要情緒表白出來
你不能站在對方面前要求原諒、也不能跑去跟人家說「我原諒你」,這都會形成一種侵犯;說道歉或是表白情緒,你出現在當事人面前,反而不能暢所欲言。
你要寫一封信、一封療癒的信,長短都可以,但不要超過三頁……,別寄出去,而是對著夥伴、對著誰或對著什麼紀念物品唸出來。
為什麼這麼做會產生「療癒」的效果?可以讓你產生幸福感? 兩位作者以過來人的經驗,加上實務的心理分析,可以告訴你最完整的答案。但是,最重要的是你自己實際走過一遍,單是看兩位作者如何療癒自己,你在過程中就已經開始釋懷了。
傷心,我們常輕忽和誤解
不管我們遇到哪一種失落,感到傷心都是正常、自然的反應;問題是,這個社會卻一再告訴我們完全相反的事情。
傷心既是正常且自然的反應,顯然也是所有情緒當中最強烈的,卻也是我們(包括傷心者和周遭的人)最常輕忽和誤解的。
傷心但也鬆了口氣,矛盾
傷心的起因,是你熟悉的某種行為模式終止或改變了。但為什麼我說傷心是一種矛盾的感受?這裡舉幾個例子來說明。
如果你摯愛的人在受盡長期病痛之後過世、終於可以不必再受病痛折磨,可能會有種稍微放鬆的感覺。
這種感覺是正面的,只可惜是伴隨死亡而來。同時你得接受再也看不到、摸不到他的事實,因此覺得非常痛苦。既感覺放鬆,但是又痛苦,這種矛盾的感受是面對死亡時的正常反應。
那離婚也會有矛盾的感受嗎?是的。你或許因為不必再和對方爭吵而感到自由,這是正面的感受;但同時開始擔心自己接下來的人生,或許再也找不到這種條件(漂亮、有錢)的另一半。
自由與害怕,這兩種互為矛盾的感受,也是面對失落時的自然反應。
不論是感情、社交、家庭還是生意上的關係,都包括熟悉親暱的成分,那麼從這些關係來看,還有哪些失落會導致類似死亡和離婚的矛盾感受?畢竟,人的一生還有其他許多失落,都會讓人傷心。
以下是些失落的例子:
‧失去寵物
‧搬家、變動
‧開學
‧另一半過世
‧婚姻
‧畢業
‧戒掉某種癮頭
‧健康問題
‧退休
‧財務危機
‧假期結束
‧法律訴訟
‧孩子因求學、工作離家(空巢期)
我們不會將以上這些生活中的失落經驗全部當成傷心事件,只有在這些經驗造成我們失去了重要的關係時,我們才會傷心—就是因為至關緊要,所以會影響情緒。
「不要難過」讓人更難過
與傷心人共處三十多年的經驗告訴我,失落還包括失去信任感、安全感或自己身體的掌控權(家暴或性虐待)。但我們的社會 不把這些失落當成傷心事件。
失去信任感幾乎是每個人都有的經驗,而且可能對你一輩子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。你可能對父母、上帝或是對任何一段關係失去信任。
失去信任感算是傷心事件嗎?當然是。我們解決這類傷心時,也會碰到相同的問題:傷心是正常且自然的反應,但我們準備不夠,不足以解決。
傷心是心破碎,不是腦袋破碎,一味想用頭腦來治療心碎,只是徒勞,因為腦袋不是解決傷心的正確工具。這就好比你拿榔頭來粉刷牆壁一樣,結果只搞得一團糟。
所有理性的建議幾乎都會以「不要難過」來開頭。1977年,約翰剛出生的孩子夭折,有位好心的朋友安慰他:「不要難過,你們還可以再生。」
這句話聽來非常理智(意味著約翰夫妻還有生育能力),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這麼說,不僅牛頭不對馬嘴,更是說者無心的言語傷害,因為這句話等於是把約翰很自然的、正常的情緒看得微不足道;但事實上,約翰難過到心都碎了。
羅素和妻子離婚時身心交瘁,同樣的,有位朋友告訴他:「不要難過,下一次婚姻會更好。」「不要難過」的建議雖然多半很理智,但聽在傷心人耳裡往往缺乏感情,反而讓他們感到更疑惑、挫折,覺得自己的情緒沒人能懂。
社會觀念一直教導我們,要拿出理智來解決各種問題,這導致傷 心仍是至今未解的一大難題。這種一味的想以理智來解決的態度,甚至促成多篇認為傷心是男女有別的學術論文。
男性與女性的社交方式的確有差異,不過在面對傷心、痛苦、負面情緒時,男性和女性的能力同樣有限。情緒本身不分性別,無論傷心或快樂,都不分男女。
我不是說處理傷心時,理智完全派不上用場。畢竟,你現在正在閱讀一本書,這就是一項理智活動。這本書的目的是讓你了解一些概念、幫你採取行動,所以,理智顯然還是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。
為了毫無保留的投入另一段關係
宗教與心靈方面的領袖早在數百年前就已經指出,人應該把「失落」看成是開發個人精神層面的大好機會,但是在現代生活中,我們對如何捱過強烈的情緒痛苦有太多誤解,導致我們幾乎不知道該如何面對、處理失落。
所謂的「療癒」,是什麼意思?
◎你的感覺會好轉,是你在主宰境遇,不是境遇在擺布你。
◎找到生活的新意義,不怕再度受傷。
◎能夠享受美好回憶,不會有突來的懊悔或自責等痛苦感受。
◎能坦然接受「偶爾難過」是無傷大雅的,也能侃侃而談那些難過感受。
◎能夠原諒別人的言語與行為,因為你知道:他們不了解傷心。
最重要的是,療癒是我們早該在幼時就學會的能力,療癒力可以讓我們直接正視、處理自己的失落。
大多數人都明白,我們回到家時,不能保證摯愛的家人一定還活著;離過婚的人也明白,回到家時,不能保證另一半還愛著我們。療癒能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,幫你收拾好破碎的心,這樣你才能毫無保留的投入所有關係當中。終結失落之後,從中得到的智慧和自由會給我們額外好處:讓我們可以毫無保留去愛。
很明顯,從重大的情緒失落中療癒並不容易,需要注意力、開放的心胸、意願,還要加上勇氣。
傷心不會在降臨前先敲門
美國開國元老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)曾說,世界上有兩件事情很確定,一個是「死亡」,另一個是「納稅」。
正在讀這本書的你,記得還要再加上一件:「失落」。人生一定會經歷許多失落,雖然失落的經驗放諸四海皆有,但人們對於如何療癒知 道的卻太少。
傷心的人一直想找機會療癒,他們尋求各種可能的協助管道,參加互助團體(support group)、閱讀小冊子、買書,這些事都做了,但他們所面對的事實仍然沒變:整個社會還是能力不足,無法協助他們成功終結傷心。
未化解的傷心隨著時間持續累積,不管這股傷心是來自死亡、離婚,還是來自其他各種失落,不完整的療癒會產生一輩子的負面影響,使得人很難能讓自己快樂。
療癒,該怎麼做?
我們都知道,傷心人必須做出一連串微小但正確的選擇,才能完成療癒。可惜的是,大多數人都沒有做出正確選擇所需的資訊。這本書就是想將正確的療癒觀念告訴每位真心想發掘、終結痛苦情緒的人。
不管你經歷的傷心是因為摯愛死亡、離婚,或是其他各種失落,本書討論的原則都一樣對你有用。 摯愛死亡會產生一些情緒,你會有這樣的感覺:當你想去找那位原本一直都在的人,卻突然發現他已經不在。
有些人拿起這本書,是因為有段有問題的關係,這裡稱為「不是那麼親愛的關係」(less than loved one),而這段關係裡的另一方永遠不在了,造成失落。
這樣的感覺像是:你想去找一位原本就一直不在的人,現在也還是不在。如果你跟某個還活著的人一直處於不是很和諧的關係,而你認為有必要發掘、並終結這段關係所帶來的未了結情緒,也會有上述這種感覺。
離婚所造成的失落,也可歸類為「不是那麼親愛的關係」。離婚雖然讓雙方切斷了夫妻、性、社會規範的連結,但並沒有將情緒上的連結做個了結。
經歷離婚的男女,若是沒有從這段失落中真正得到療癒,他們往往容易在往後的感情關係中,一再犯同樣的錯、繼續不斷受傷。
過去事沒了結,未來注定失敗
對於離婚,本書的立場無關道德、法律、宗教或社會,只是單純相信:涉入一樁離婚的所有人,都是傷心的人,包括這對怨偶的小孩、父母、兄弟姊妹和周圍親朋好友。這樣的態度比較單純,可以讓我們始終清楚明白,未解決的傷心才是首要問題。
離婚(或是男女朋友分手)會讓人傷心,不但會成為一輩子揮之不去的事實,對往後的關係也可能造成負面影響。若是與前任配偶之間的傷心情緒未化解,日後必定會讓人害怕做選擇。
未化解的傷心會令人產生過強的自我防禦,一味避免自己再度遭受情緒之苦,這種過度的警戒心會讓人不再開放心胸,不再信任人、愛人,往後的關係當然注定失敗。
因此,你需要回過頭去結束過去的關係,才能提高目前這段關係成功的可能性。如果你仍然覺得孤立無援,希望這本書帶給你勇氣,去結束過去的關係,你才能大膽的重新投入這個世界,追尋、經營一段全新、健康的關係。
沒有「走不出來」這回事
光是傷心就已經夠難處理了,不幸的是,往往還有很多其他因素跑來湊熱鬧,妨礙我們療癒傷心。有些陷阱要提醒你注意,避免讓你的療癒之路陷入泥淖,甚至中斷。
情緒哪能分階段?
知名生死學大師、臨終關懷之母伊麗莎白.庫伯勒.羅斯(Elisabeth Kubler-Ross)在《論死亡與臨終》(On Death and Dying)指出:
一個人被診斷出罹患不治之症到臨終前,情緒上 會經歷五個階段:
否認(denial)
憤怒(anger)
討價還價(bargaining)
沮喪(depression)
接受(acceptance)
羅斯的研究帶來的結果是,很多人往往會把這種「階段」的概念套用在其他情緒上。然而我們認為,伴隨死亡、離婚等失落而來的傷心,不應該套用「階段」的概念,因為傷心的本質和程度因人而異,每一段關係都是獨一無二的。
羅斯的貢獻讓世人更了解和人世告別的過程;不過,許多專業人士、一般大眾一直試圖套用她的階段論在其他因失落而起的情緒,這是不對的。
羅斯認為,一個人被告知罹患不治之症後,第一個反應是否認(第一階段)。如果缺乏其他資料的情況下,她這個觀點常被誤解成:一個人遭逢他人死亡或離婚的打擊之後,一樣也會經歷否認的階段。
這麼多年來,我接觸到的傷心者當中,還沒看過有人「否認」自己遭逢失落。他們會說的第一句話是:「我媽媽過世了」、「我的狗死掉了」或是「我妻子跟我離婚了」。
這些話清楚反映出,他們完全不否認自己身上有失落事件發生。包括現在正在看這本書的你,也一定不會否認你(以前或不久前)失落了某些東西,所以你才會拿起這本書。
同樣的,很多探討傷心的文獻堅決主張:人遭逢失落時一定會憤怒,但我們並不完全認同。有時候,是否產生憤怒情緒,與失落發生時的情境有關,如果是之前提到的「不是那麼親愛的關係」,這時若發生失落或許會帶有怒氣。
不過,如果一味認定憤怒是必然的情緒,不僅不正確,也很危險。請不要認為,未化解的傷心必然會有怒氣。有些傷心人會憤怒,有些不會。如果你有怒氣,你該做的是把原因找出來,了結它。
「永遠走不出來」?沒這種事
「永遠走不出來是一個危害最大的錯誤觀念。喪子的父母會認為自己「永遠走不出來」,遭遇其他失落的人也常這麼說,他們還會找出符合的資訊和情緒,來證明這句大錯特錯的話沒有錯。
換個比較精確的問法:「我們有可能忘掉過世的孩子、另一半或父母嗎?」答案當然是否定的。但是,「永遠忘不掉」和「永遠走不出來」並不一樣,「永遠走不出來」是有害的想法,會讓傷心人的心永遠處於破碎狀態,容不下任何療癒的因子,甚至會完全阻絕他們想起任何與逝者有關的美好回憶。
我曾輔導過一位女性,她的女兒在幾年前的2月自殺身亡。她告訴我,每年2月快要到時,她對女兒的思念就會越來越深,而思念裡頭的感受是痛苦的。我可以理解她的感受,也明白每當2月到來時,為什麼她會感到如此強烈的痛苦。她熱淚盈眶,一面述說著她與女兒的關係,她說:「我的心永遠都碎了。」
大部分人會默默認同她這麼說,讓對話繼續下去,但我不這麼做。我問她:「妳會不會常常想起有關女兒的美好回憶?」她說:「會。」接著問她:「這些溫暖、愉快的回憶浮上腦海時,妳有什麼感受?」她說:「這些回憶讓我心情很好。於是再問:「當妳有愉快回憶時,妳還會覺得心碎嗎?」她說:「不,我不會覺得心碎。
最後我建議她,千萬不要說自己「心永遠都碎了」,應該改說:「有時候想起女兒的痛苦,或是她已經不在了,我覺得心碎;但是一想起她的好,我就覺得快樂,我很慶幸能與她有共同的回憶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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